周轉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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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轉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區(qū)別

周轉房是指企業(yè)用于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產權歸企業(yè)所有的各種房屋,是一種政策性的房屋。而公租房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周轉房一般不用付房租,而公共租賃住房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部分群體出租。

周轉房能住多久

1、拆遷周轉房

對于拆遷入住的周轉房,一般用房屋的部門需要向原有的住戶支付一筆費用,如果選擇用房屋產權調換的方式,從房屋被征用到新房屋交付,需要有一個過渡時間。在過渡時間內征收房屋的人需要向原住戶支付一筆臨時的安置費,或者是提供臨時的周轉用房。如果是因為這種原因入住周轉房,那么所居住的時間就與新房交付的時間有關。

2、教職工周轉房

關于教職工周轉房使用期限,通常會伴隨著教職工本人退房、離職或者死亡等原因而結束。這種供教職工使用的周轉房,通常會由教師和學校簽訂協(xié)議,并且教師也是需要交付一部分押金的,這些押金可能會用來抵消租金。而到了退出周轉房的時候,有時這批押金也會返還,具體要看協(xié)議是如何簽訂的。

3、低租周轉房

通常情況下這種房屋使用的年限是比較久的,只要滿足條件的人去申請低租金周轉房并且審核通過就可以一直居住。

什么叫公租房

公租房其實就是公共租賃房,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專為中低收入的群體出租,公租房不歸個人所有,是由政府和公共機構所有,其價格一般低于市場價或者是承租者能夠承受的價格,主要向新就業(yè)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yè)生,同時還包括退休老人或者是殘疾人,甚至還包括外地遷入的工作群體。

公租房是哪個部門管理

公租房屬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申請公租房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哪些情況承租人無法繼續(xù)使用公租房

1、公租房租賃合同期滿的,租賃權即終止,承租權不得贈與、轉讓和繼承。

2、公租房承租人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或者農村宅基地的,應在購買簽約、接受贈與、繼承等行為發(fā)生后30日內,主動通知所承租公租房的運營單位,并辦理公租房的租賃合同解除手續(xù)。

3、續(xù)租公租房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審核不符合續(xù)租條件的、未按規(guī)定提出續(xù)租申請的、或者因其他原因租約期滿未續(xù)簽租賃合同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收回公租房。

4、公租房租賃合同解除、到期或者公租房被收回的,住戶應當自租賃合同解除、到期之日起30天內結清相關費用、退住房,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有正當理由無法按期搬遷的,承租人可以申請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延長居住期限。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qū)別是什么

1、對象不同

公租房面向的群體為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無房職工和在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的外來務工人員。而廉租房則針對的是城鎮(zhèn)戶口且在縣城居住的住房困難的低收入人群。

2、保障形式不同

公租房由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業(yè)單位等各類主體投資建設,符合條件的人群可以申請入住,但不得轉租、轉讓、贈與等。廉租房則有兩種保障形式,一種是低租金實物承租,另外一種是以租金補貼形式發(fā)放給住房困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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